因為自己也使用flickr相薄
但如果自己的照片突然發現被拿去使用
似乎你也不能告他們侵權
實在很遭糕.....唉
以下是網友的說明網頁

法小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以下文章是朋友的部落格.....
真的是佛心來的
一次買兩顆給老公啊......
如標題:女人衣櫃永遠少件衣服;男人相機永遠少顆鏡頭。

法小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
看到這篇文章..
就像是論壇上常討論的
偷拍 街拍 偷拍妹...等等!!
看來以後出國也不能偷拍正妹啊
還好我都習慣向前去尋問她的同意才拍XD

法小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

1
Blog Stats
⚠️

成人內容提醒
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
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